各相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及陕西省《若干措施》,推广教育评价改革好经验好做法,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,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程序
各相关单位报送案例,学校组织初评,评选出的优秀案例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。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评选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优秀奖,予以通报表扬,并遴选部分优秀案例汇编成集,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、《教师报》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。
二、案例要求
案例内容紧紧围绕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、我省《若干措施》以及我校《实施方案》的重点任务,紧扣破除“五唯”,体现针对性、实效性。案例应概括介绍改革成效、经验、重点聚集具体做法,举措要有力、成效要明显、效果要突出,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案例作支撑,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。案例应为教育评价改革经验的凝练,要准确客观、实事求是,严禁抄袭等不端行为。2022、2023年已推荐案例不再重复申报。案例应按照模板(见附件)要求书写,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,题目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,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加粗,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,正文为三号宋体,单倍行距。
三、有关要求
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案例评选活动,精心组织,认真推荐,确保质量。2024年5月31日前,将推荐案例电子版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·发展规划处杨菲OA邮箱。
联系人:杨 菲
联系电话:85319984、18591969176
附件: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(模板)
高等教育研究所·发展规划处
2024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