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中共西安外国语大学委员会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》相关工作部署,为总结评估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前半期实施情况,做好后半期各项建设工作,学校决定开展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内容
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应围绕《西安外国语大学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》(2021年-2025年)(附件1)中的《核心(量化)指标》开展,按照“时间过半、任务过半”的要求,各单位自查评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,分析未完成存在的原因,研究后半期实施计划,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《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核心(量化)指标中期评估一览表》(附件2),要求数据准确,语言精炼。
二、评估数据时点
中期评估中涉及的指标数据起止时点为2021年1月1日—2023年6月31日。
三、相关要求
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之前,将《 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核心(量化)指标中期评估一览表》(附件2)按照要求填写后,通过OA校内呈文,经部门领导审批后,报发展规划处。
未尽事宜,请与发展规划处综合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杨 菲 电话:85319984
附件:
1.《西安外国语大学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》(2021年-2025年)
2.《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核心(量化)指标中期评估一览表》